2009年11月16日 星期一

2008-11-28 醫過(二)

上文指出,為病人診病時,要細心問病歷,關注病人的背景、情緒、生活環境。醫者要精於脈理。病人有情緒困擾,醫生應以嚴謹態度為病人開解情緒,否則便不能治好病人。若病人情況因延誤而加重,這便是醫過,即醫生的過失。還有很多例子。
有 些醫生喜歡把病情誇大來嚇病人,理由是使病人「乖乖」食藥和覆診,這是不必要地加重病人心理負擔,是醫過。歷代名醫都提出論述,教導後輩行醫之道,例如有 關醫者的言行態度,明代龔延賢在《小兒衞生總微論方》告誡醫生「凡為醫者,性存溫雅,志必謙恭,動須禮節,舉乃和柔……疾小不可言大,事易不可云難,貧富 用心皆一,貴賤使藥無別。」我想每個病人都希望見到他的醫生有如此的質素。香港是個商業社會,很不幸商業原素也滲入了醫生與病人之間。我見不少首次來就診 的病人,若是用醫療卡(即所謂公司病人與公司醫生的關係),都對我說:「我知你哋公司醫生收得平,用藥『慳得就慳』,我寧願加錢都要快啲好番。」我心想若 病人已假設醫者為自己收入着想多於病人福祉,還會對醫者的診治有信心嗎?我通常以「貧富用心皆一,貴賤使藥無別」來回應,也希望在診療時能贏得病人信任。 若考慮金錢多於病人福祉,是醫過。
除了語言態度之不妥外,文字不規範也是常見的醫過,例如中醫處方用藥,有些醫師為免病人到其他地方「執 藥」,故用一些藥的別名、僻名,或字體潦草;西醫則自創一些代號,結果是增加配錯藥的機會和延誤病情。《吳醫匯講》一書由清代醫家唐大烈編,其中一篇顧文 烜《書方宜人共識說》提到「凡書方案,字期清爽,藥期共曉」便是最好的提示。
另一種醫過是誤診和所引致的誤治,和對原來病症的延治。誤診這問題今日尤其嚴重,因為現今有很多輔助檢查,例如X光、電腦掃描、內窺鏡等,不多不少也是入侵性(Invasive)和創傷性(Traumatic),當然不能「有做錯,無放過」。
就 算得到正確的診斷,治療上醫者仍是有犯錯的可能。若醫生對藥物的性味、功效、安全劑量、副作用及配搭禁忌不夠認識,使用不當,那麼他處方的藥本身便有害, 中醫稱這為「藥邪」,即藥物是致病的原因。西醫用藥也有同類問題,因藥物愈出愈多,很多藥之間會互相影響,故一直提議用少而不用多的藥,要避免「太多 藥」(Poly-pharmacy)的危險。
中醫常用的治療方法是針灸,在《素問.寶命全形論》中談到落針時要「如臨深淵,手如握虎」般小 心。西方軍事用語中,對需要精確無誤的行動,也用上「手術般的準確」(Surgical strike)來比喻,可見在人們心中手術是不應出錯的。但可惜我們時不時還聽到一些醫療事故,如割錯乳房、手術中意外出血等。
西醫對醫療 後遺症一點也不陌生,稱為 Iatrogenesis,通常是指因診治過程中的不良後果和死亡個案,包括藥物及手術的副作用和醫療事故。醫療事故不一定是因醫生而起,可以是護士、藥 劑師及其他醫護人員等。據一個在美國調查推斷,在2000年,繼心臟病、癌症後第三大致死原因便是醫療後遺症,當中包括不必要的手術、藥物事故及不良反 應、醫院中的感染,可見問題的嚴重性。
西方科學的倫理,包括醫者不去診治自己的親人(怕有不必要的心理負擔),但中國人則希望「醫者父母心」,我想是希望醫者有那「父母愛子女無微不至的愛」和「小心呵護」的態度。這正是減低醫過的最好方法,否則一切外加的「制度守則」,也是徒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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